醉驾撞人 买了保险也未获赔
孙女士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他人使用,没想到对方醉驾撞伤交警。在肇事者赔偿了交警的经济损失之后,孙女士将保险公司起诉,索要投保交强险的限额赔款。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驳回了孙女士的诉讼请求。
孙女士购买了一辆现代轿车,并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市西城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去年6月12日,孙女士将车借给张某使用,而对方醉酒后驾车沿路逆行,并将一名交警撞成特重型内开放性颅脑损伤。事发后,肇事者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刑,张某的家属赔偿了交警经济损失38万余元。孙女士认为,她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该对其损失进行限额赔偿,起诉索要保险金4万余元。
保险公司则认为,依据交强险条款和交强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驾驶人醉酒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仅负垫付责任,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因此,保险公司理应免除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孙女士的诉讼请求,孙女士不理解的是,她已经买了保险为什么还不“保险”?法官表示,司机醉酒驾车撞伤人,并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后,保险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是此案争议的焦点。“交强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驾驶人醉酒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因此,在驾驶人醉酒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解释说,交强险的目的是要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赔偿,以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并不是为了保证肇事方在承担责任后能够得到弥补。对于不谨慎驾驶甚至危险驾驶的司机,如果减轻他们承担的责任实际上形成了对他们的纵容,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因此对于驾驶人醉酒驾驶、没有取得驾驶资格、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危险驾驶行为,交强险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交强险要求保险公司对抢救费用有垫付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这样一方面使得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抢救,另一方面使得肇事者承担最终责任。法官表示,不只是交强险,在各保险公司的商业三者险条款中,对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也是一致不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北京晚报 2009-10-20
孙女士购买了一辆现代轿车,并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市西城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去年6月12日,孙女士将车借给张某使用,而对方醉酒后驾车沿路逆行,并将一名交警撞成特重型内开放性颅脑损伤。事发后,肇事者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刑,张某的家属赔偿了交警经济损失38万余元。孙女士认为,她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该对其损失进行限额赔偿,起诉索要保险金4万余元。
保险公司则认为,依据交强险条款和交强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驾驶人醉酒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仅负垫付责任,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因此,保险公司理应免除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孙女士的诉讼请求,孙女士不理解的是,她已经买了保险为什么还不“保险”?法官表示,司机醉酒驾车撞伤人,并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后,保险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是此案争议的焦点。“交强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驾驶人醉酒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因此,在驾驶人醉酒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解释说,交强险的目的是要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赔偿,以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并不是为了保证肇事方在承担责任后能够得到弥补。对于不谨慎驾驶甚至危险驾驶的司机,如果减轻他们承担的责任实际上形成了对他们的纵容,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因此对于驾驶人醉酒驾驶、没有取得驾驶资格、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危险驾驶行为,交强险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交强险要求保险公司对抢救费用有垫付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这样一方面使得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抢救,另一方面使得肇事者承担最终责任。法官表示,不只是交强险,在各保险公司的商业三者险条款中,对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也是一致不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北京晚报 200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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