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醉驾肇事者获判死刑
据《大河报》报道1月24日,河南省滑县上官镇人魏法照酒后驾客车,先后在两处肇事,导致8死3伤。10日,滑县法院透露,魏法照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第一起交通事故中,魏法照将路边一对老年夫妇撞伤,夫妇俩伤重死亡。魏法照没有停车施救,而是继续向西加速逃逸。行至滑县高平镇东留寨村大街后,魏法照先后又撞上该村8名群众,并与同向行驶的牟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追尾,继而推着摩托车行进。最后撞到公路北侧一座庙宇的屋角,客车因毁损严重无法行驶,被迫停止。第二起事故导致6人死亡、1人轻伤、2人轻微伤。
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对魏法照进行了抽血鉴定,结果表明,魏法照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207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第一起事故中,被告人魏法照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汽车致两人死亡并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第一起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魏法照为逃避法律的制裁驾车加速逃逸,其行为本身已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客观上导致6人死亡3人受伤、公私财产受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被告人魏法照当庭认罪态度不好,依法应予严惩。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魏法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对魏法照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京华时报 200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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