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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排放标准再升级 北京市2012年拟实施国Ⅴ标准

时间:2009年09月21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2012年前后,北京机动车排放标准将从2008年刚刚实施的“国Ⅳ”升级为“国Ⅴ”,为本市迅猛增长的机动车市场腾出发展空间。
  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绿色北京之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开始研究制定,三年后有望实施。
  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介绍,“国Ⅴ”排放标准相当于欧Ⅴ标准,欧洲将在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新的欧Ⅴ标准。而北京一旦全面实施国Ⅴ排放标准,则意味着达不到此排放标准的车型不得进京销售。
  此前,为控制机动车污染,北京市一直提前执行国家相关标准,1999年执行国Ⅰ标准,2002年执行国Ⅱ标准,均比全国提前2年左右,随后,国Ⅲ标准和国Ⅳ标准也相继实施。这为北京日益高涨的机动车保有量提升了发展空间。
  李昆生介绍,一辆黄标车的尾气排放相当于20辆国Ⅳ标准的车辆排放,因此,淘汰黄标车,提升汽车排放标准是控制大气环境污染的有效举措,也可拉动内需,为北京机动车市场腾出发展空间。
  为配合国Ⅴ排放标准的实施,李昆生介绍,北京还将进一步提高油品质量,与国Ⅴ标准相适应,而且是全部机动车使用。
  另据了解,在拟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同时,本市还将对上牌照的车辆加强日常监管,在检测的时候使用最严格的方法。上路机动车将经过激光遥测车的检测,保证车辆的正常、达标使用。

  来源:京华时报  200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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