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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舅舅倒车撞死一岁外甥

时间:2010年01月13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舅舅驾驶货车在沙厂内卸沙子,却不慎将在一旁玩耍的一岁外甥撞致身亡。昨日,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达成20万元民事赔偿后,不幸男孩的母亲,即肇事者的姐姐含泪告诉记者,希望不再追究亲弟弟的刑事责任。
  昨日早上9点,31岁的肇事者桂某被带上法庭,与其一起出庭的还有其妻张某。身亡男孩的母亲则在法庭外等候,没有旁听。
  根据指控,2009年11月5日中午11时左右,桂某在承租的通州区台湖镇垛子村沙厂内,驾驶“福田”重型货车卸沙子,不慎将正在附近玩耍的一岁外甥撞倒,致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据桂某说,事发的沙子厂是其全家居住和工作所在地,父亲、姐姐、姐夫、外甥、自己及妻儿都住在这里。事发前,外甥在其父亲的看护下玩,“我以为他们在住的地方,没想到他(外甥)会跑到大车这边。”
  据桂某说,卸沙子的位置属于工作区,距平日里小孩玩耍的地方有50多米。事发时,他正驾驶车辆准备转弯,但一把轮没有打过来,于是倒了一下车往前继续开,这时就看见孩子的姥爷站在车前方不远处朝他招手,他赶紧停车下来,结果发现一岁的外甥已经倒在右侧第一排轮前,满身是血。“我一下子就瘫了,我父亲抱着孩子,我们全家人都跪下来哭,后来姐夫打了122和999。可惜孩子还是没救过来。”
  法庭上,桂某一直表情沉默。不过每当法官向其对“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否有疑义时,桂某都反复重复一句话:“这就是一场交通意外。”不过公诉方掌握的一份该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称,事发沙厂不属于公共道路。
  据了解,该案民事赔偿已达成协议,桂某一次性赔偿姐姐姐夫20万元。庭审后,一直在外等候的姐姐不愿接受媒体采访,不过她含泪称希望法院不再追究其弟弟刑事责任。

  来源:北京晨报  20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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