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路拥堵和事故多路段治理见成效
2009年10月26日至12月30日,全国各地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部署要求,全面排查、认真治理公路严重拥堵和事故多发路段,取得较好成效。
据了解,各地加强排查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全部成立领导机构,迅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各地根据排查标准,对辖区道路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路段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并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督办等级、责任单位和整治期限,落实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山西、福建等地将辖区国道、省道、县道全部列入排查范围,逐一进行排查,并利用信息系统建立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详细档案。辽宁、安徽等地组织全省交通安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事故隐患专家会诊小组,对排查出的路段逐一实地考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治期限。据统计,各地共排查出省际交界和省内经常发生5公里以上严重交通拥堵的公路路段29处,结合实际排查出当地经常发生交通拥堵的公路路段209处,事故多发路段801处。
各地针对排查出的严重交通拥堵和事故多发路段,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北京、天津等地针对排查出的交通拥堵和事故多发路段,采取增派执勤警力、增加巡逻密度等措施,加强路面疏导管控力度。山东、福建等地主动向政府汇报排查治理工作,争取政府立项,落实治理资金。湖南、陕西等地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联合安监、交通等部门,邀请技术专家,协调落实资金和人员,逐段进行整治。为确保排查治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浙江、四川等地实行总队、支队、大队三级督办制度,并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路段检查治理工作进度,督促各地按期完成整治。截至目前,各地列为2009年底完成整治的12条严重交通拥堵路段已基本完成治理工作。各地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着力研究建立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将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河北加强与北京、山西、内蒙古等地协调沟通,建立省际公路严重交通拥堵应急处置协作机制。安徽、山东、陕西等地与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联合建立应急协作机制,全力确保恶劣天气下公路保畅。福建、海南等地制定排查治理工作规范,要求各地定期组织开展排查,制定治理规划,对排查治理工作常抓不懈,并建立完善的交通拥堵应急处置工作规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来源: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 2010-1-22
据了解,各地加强排查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全部成立领导机构,迅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各地根据排查标准,对辖区道路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路段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并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督办等级、责任单位和整治期限,落实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山西、福建等地将辖区国道、省道、县道全部列入排查范围,逐一进行排查,并利用信息系统建立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详细档案。辽宁、安徽等地组织全省交通安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事故隐患专家会诊小组,对排查出的路段逐一实地考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治期限。据统计,各地共排查出省际交界和省内经常发生5公里以上严重交通拥堵的公路路段29处,结合实际排查出当地经常发生交通拥堵的公路路段209处,事故多发路段801处。
各地针对排查出的严重交通拥堵和事故多发路段,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北京、天津等地针对排查出的交通拥堵和事故多发路段,采取增派执勤警力、增加巡逻密度等措施,加强路面疏导管控力度。山东、福建等地主动向政府汇报排查治理工作,争取政府立项,落实治理资金。湖南、陕西等地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联合安监、交通等部门,邀请技术专家,协调落实资金和人员,逐段进行整治。为确保排查治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浙江、四川等地实行总队、支队、大队三级督办制度,并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路段检查治理工作进度,督促各地按期完成整治。截至目前,各地列为2009年底完成整治的12条严重交通拥堵路段已基本完成治理工作。各地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着力研究建立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将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河北加强与北京、山西、内蒙古等地协调沟通,建立省际公路严重交通拥堵应急处置协作机制。安徽、山东、陕西等地与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联合建立应急协作机制,全力确保恶劣天气下公路保畅。福建、海南等地制定排查治理工作规范,要求各地定期组织开展排查,制定治理规划,对排查治理工作常抓不懈,并建立完善的交通拥堵应急处置工作规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来源: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 20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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