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说“车事”,呼唤汽车社会和谐
2009年,在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强有力的拉动下,汽车产销量连破纪录。不到10个月的时间生产便突破1000万辆,全年产销有望突破1300万辆,中国有望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生产国和最大新车消费市场,正加速向汽车社会迈进。然而,回首记忆中2009年汽车社会的关键词,高速发展的汽车社会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很多不和谐的阵痛和矛盾。
关键词:马路生命线失守
今年5月7日,胡斌驾驶红色三菱跑车将走在杭州市文二西路南都德加公寓门前斑马线上的26岁青年谭卓撞死。为了避免悲剧再次上演,杭州有关部门特意在市区繁华路段的人行横道线上画上了爱心和标语,斑马线变成了更为显眼的“爱心斑马线”。不料8月4日晚上,29岁的司机魏志刚酒后超速驾驶保时捷越野车,将正在杭州莫干山路浙江广电集团门口的女孩马芳芳撞死,就在当地首条“爱心斑马线”附近。
在兰州,由于许多车辆违规闯红灯、斑马线前不减速,7月9日夜间,忍无可忍的阎政平老人在金港城小区北门前的斑马线上,手持砖块,怒砸14辆闯红灯、不礼让行人的车辆。
几起跟斑马线相关的热点新闻促使全社会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到闹市飙车、酒后超速驾车、机动车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等汽车社会新毒瘤上。不铲除这些毒瘤,行人在斑马线上很难有安全感。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7月20日下午对“5·7”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然而,人们对这几起事件的反思没有画上句号。因为人们发现,近些年,无论是北京的二环路飙车案,还是上海的高架路飙车案和杭州的飙车案,法律法规上缺乏针对性的打击条文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与一般的超速和严重超速行为相比,飙车性质更为恶劣,车手为了“炫富”和“炫速”,往往在夜间的公共道路上使用经过改装的大马力、高噪音车辆,不顾他人死活你追我赶地赛车,对公共安全、路边居民楼群众的休息权造成极大威胁和干扰。鉴于此,有关部门应当在道交法中针对这种伴随汽车社会出现的新的违法现象予以精确、严厉地打击。
更重要的是要在汽车社会形成汽车礼让行人的良好风气。在美国、德国等汽车发达国家开车,记者注意到绝大多数司机都能自觉地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这种交通文明的软力量与法律的强制威慑力相结合,才能让行人处处都能感受到安全。而我国私家车市场的大规模井喷不过是近10年的事情,驾驶员交通文明水平的提升需要一个过程。今年我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车市场。伴随新一轮车市井喷和汽车下乡的开展,汽车社会也将延伸到越来越多的城镇和乡村。在这种背景下,驾校、媒体、交管部门等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司机的教育和引导,让汽车礼让行人成为一种风气,一条不能越界的道德红线。
2009年岁末,公安部就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反响强烈,社会各界专家与数万网民纷纷建议,表示要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提升交通文明水平,改善交通环境。这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关键词:钓鱼式执法
9月中旬,媒体报道了上海张先生因好心捎了一位自称胃痛的路人,结果遭遇运管部门钓鱼式执法的事件,张先生被扣车罚款一万元。其后,有类似遭遇的孙中界断指自证清白。最终,联合调查组将钓鱼式执法的真相揭开,还了张先生、孙中界等人的清白。
在钓鱼式执法真相水落石出前,一条“最牛私家车流行帖”在网上流行:“本车拒绝一切搭载求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尤其是胃疼的!”这无疑是网民们针对“钓鱼式执法”想出的黑色幽默。当一个地方政府行政部门的“执法创新”让社会上有私车的人感到不安的时候,当这种“执法创新”逼迫善良的人们遏制内心主动帮助有困难人的冲动时,这种“执法创新”必然会成为千夫所指。
仔细分析“钓鱼式执法”,对汽车社会和谐氛围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表面看,它有一件打击黑车、保护合法运营的外衣,骨子里却是扭曲执法程序的任意胡为。在上海等地出现的“钓鱼式执法”案中,对于顺风车的法律界定滞后是问题的关键。那些不法“钓钩”混上车后,抢夺私家车主车钥匙的行为也处在尴尬的法律界定的空白中。实际上,私家车与公民房产都是私产,抢夺私家车主的车钥匙与抢夺居民家的门钥匙有什么区别?因此,有专家认为,“依法治车”的思路急需延展到汽车社会的高度,对汽车车主的基本权利予以保护,对政府管理汽车的方式方法进行规范和约束。
关键词:打击酒驾
9月8日上午,“孙伟铭醉驾案”终审判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孙伟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此前,酒后无证驾车致4人死亡1人受伤的孙伟铭曾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伟铭案引起了全社会对酒后驾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
此外,2009年,黑龙江鸡西“醉路虎”疯狂撞人案等一系列酒后驾车导致的惨案接连在各城市发生。据统计,2009年1月至8月,全国共发生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3920起,死亡1708人,酒后驾驶导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0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事故4起。酒后驾车行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在这种背景下,公安部自8月15日部署在全国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此后,公安部又决定将原定10月15日结束的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延续至今年12月底。据了解,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一部分驾驶人无视法律法规“顶风作案”,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这凸显出汽车社会法律威慑力亟待升级的现状。
专家认为,鉴于酒后驾驶对道路交通安全危害严重,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社会影响恶劣,有必要对现行酒后驾驶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修改,加大惩处力度,从法律制度层面建立遏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记得一位专家在介绍瑞典交通法规“进化”的经验时这样表示:“公民对生命和健康的合法要求是法规变更的主要驱动力。”让马路上的行人在汽车社会中有充分的安全感,让他们的生命权得到强大法规威慑力的保护,这也应当是我国汽车社会法规调整的主要驱动力。
关键词:天价车补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委书记、区长年“车补”7.6万元,弓长岭区委书记和区长从2008年4月开始享受一年8万元的“车补”。消息被曝光后,这种“排排坐分果果”式的“车改”在网上引起很大争议,最终被叫停。
辽阳市宏伟区主管车改工作的常务副区长宿奎勋认为,车改作为探索性的改革,在全国没有成型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只能在实践中摸索,如果定的不合理可以及时调整。这种自我谅解、自圆其说的解释恐怕很难获得公众的认可。
以宏伟区委书记、区长年“车补”7.6万元为例,按照一年52周、每周5个工作日计算,平均每个工作日享受的车补近300元。这笔钱如果在当地打车,恐怕区委书记、区长一天8小时工作时间中坐在出租车上“巡游”的时间就得几个小时。实际上,如果让“在实践中摸索”也成为“天价车补”光明正大的遮羞布,各地很可能还会竞相冒出年9万元、10万元的“天价车补”。
针对目前国内车改的现状,专家认为,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文件规范车改试点工作,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方“车改试点”的监管,避免地方政府部门关起门来搞“排排坐分果果”式的“车改”。在车改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引入纳税人监督、听证机制。车改前用于公务车支出的资金数量、车改要节约的目标资金数量要清清楚楚,要避免简单按照级别高低分钱的货币化分配取向,多鼓励实报实销,多鼓励公务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办事、上下班,这是政府机关转变作风的重要一环,也是以公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应有之意。
来源:新华网 2009-12-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