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开车撞大舅哥妹夫获刑4年

时间:2010年03月29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因认为大舅哥挑拨自己和妻子的关系,30岁的河北农民项某竟开货车故意撞向大舅哥,幸亏大舅哥及时躲闪,项某未能得逞。记者近日获悉,朝阳法院经审理认定项某犯有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项某家住河北威县。据其亲属讲,他与妻子感情不和,经常打架,每次打架后妻子都会跑到娘家哥哥处待几天。项某因此怀恨在心,认为是大舅哥王某故意挑拨他们的夫妻关系。

  2009年9月25日早,项某驾驶大货车在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坊路等待拉活时,忽然发现王某的大货车就停在自己的车前,遂产生开车撞死王某的歹意。待王某从附近上完厕所回来开车门准备上车时,项某开车快速撞向王某,王某及时闪到车头前面,躲了过去。不肯罢休的项某又倒车再次撞向王某,王某再次闪开,但这次项某的车尾部将王某车的右前侧撞坏,经损失鉴定价值1200元。撞坏王某的车后,项某驾车离开,后王某报警。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打电话给项某,告诉了他该种行为的严重后果,项某主动返回现场归案。案件审理过程中,项某的亲属赔偿了王某经济损失3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项某无视国法,遇事不能正确处理,意图以驾车撞击的方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但考虑到项某此次犯罪系家庭矛盾引起,且因被害人及时躲闪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项某能自动归案,其亲属也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因此法院对其所犯罪行依法减轻处罚。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项某有期徒刑4年。据悉,案件宣判后,项某不服,已提起上诉。

  来源:北京晚报 2010-3-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