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异地交通罚单“有诈”
近日,家住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里辛镇的范先生拿着一份数额500元的“异地罚款单”,到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来鉴别真伪。随后,经车管民警上网比对和鉴定,此份“异地罚单”竟然是伪造的。
据了解,不久前范先生驾驶私家车去了一趟河北石家庄,回到莱芜数天后,他收到了一份“石家庄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以挂号信形式寄来的《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录告知书》。该《告知书》不但写有范先生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就连单位公章也一应俱全。《告知书》要求车主接到通知后,尽快以汇款方式缴纳罚金,如三个月不缴纳罚款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记12分,对记满12分仍驾驶的车辆,车辆管理部门将强制扣留车辆和驾驶证等内容。范先生思来想去,也记不清自己到底有无交通违法行为,但看到罚单似乎也正规,不交罚款的后果也很严重,于是,打算按要求去银行缴纳罚款。可他仔细一看交罚款的方式又觉得有些不对劲,交罚款的账号是邮政储蓄的户头,收款人姓名却是李先生。范先生很奇怪,罚款应该交到执法单位的账户上,怎么收款人会是个人呢?带着疑问,范先生来到莱芜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进行咨询。
针对出现的此类情况,车管所民警提醒广大车主和驾驶人:在一般情况下,异地罚单应由交通违法所在地的车管所或交警支队发函给车主,但是只要是让异地车主通过汇款方式向个人账户交罚款的,大多都是假罚款单。车主在接到异地罚单后要注意鉴别真伪,最好先到当地交管部门核实一下,切勿轻率汇款。同时,要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和相关信息,不要随意把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泄露给陌生人,从而让骗子有可乘之机。
来源:交通安全周刊 2010-9-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