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占用公交道不会双重罚

时间:2010年09月16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昨天,交管部门明确表示,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在同一时间、同一路段若被探头和交警都记录下来,只处罚一次。
        自9月1日公交车安装探头拍摄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公交车道以来,此类违法行为已明显下降。昨天,记者跟随交警在建国路针织路路口执勤,一个小时内,只发现两辆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公交车道。而据交警介绍,此前的相同时段里会处罚十几起。
        记者在此路口观察了一个上午发现,没有交警执勤时,有些驾驶员无惧公交车上的探头,依然占用公交车道。这些违法车辆多为奔驰、宝马等中高档轿车,另外还有一些挂着外地牌照的轿车和面包车。
        交管部门介绍,如果违法走公交车道的车辆在同一时段、同一路段被交警和探头都记录下来,只处罚一次。“同一路段指的是一个路口到下一个路口之间。”交警解释,如果这辆车同一天还在其他路段的公交车道内行驶,交管部门将再次处罚。
        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96条道路134条大街设置了公交车道,总长279.7公里,今年拟再增设至少10公里。目前,本市四环内除太平桥大街、樱花西街、三里河路、鼓楼外大街因公交线路较少尚未设置公交车道外,其他双向有六条车道的主干道均已设置公交车道,公交车道覆盖率达94%,基本实现了公交车道成线、成网、成体系。
        来源:北京日报 2010-9-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