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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飞出砸死人车主赔21万

时间:2010年11月16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大货车轮胎突然脱落飞出,击中站在路边的宋某致其死亡。记者今天获悉,大兴法院判决车主和大货车挂靠的运输公司连带赔偿21万余元。
        2010年3月29日晚上8点多,宋某乘坐顾某驾驶的半挂牵引车行至大兴区南六环磁各庄出口处时,宋某下车问路。
        这时,李某驾驶一辆半挂牵引车经过,右侧中间轮胎突然脱落飞出击中宋某,致使宋某死亡。
        后经交管部门认定,李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轮胎脱落,是事故发生的完全原因;李某、顾某、宋某均为无责任,李某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为此,宋某的父亲、妻子和两个孩子将肇事车辆的车主郝某、车辆挂靠的某运输公司和两辆车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63万余元。
        法庭上,郝某抱怨原告索赔数额过高,没有法律依据。运输公司认为其对车辆挂靠服务没有经营利益,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判案
        大兴法院审理后认为,交管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当事人对此均予认可,法院不持异议。李某在从事雇用活动中致他人死亡,郝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登记并挂靠在某运输公司名下,郝某并向公司交纳挂靠服务费,运输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法制晚报 20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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