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局创新交通安全监管模式有效压降事故
近年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托交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不断创新交通安全监管模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形成了集“科技手段支撑、等级防范预警、精确动态监管、科学高效服务”于一体的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实现了交通违法率下降、交通事故稳中有降的良好局面。
强化科技应用推进交通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北京市交管局建立了交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监管对象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情况实时进行统计、分析,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安全监管对象的基础信息进行备案。将全市单位按照单位属性、工作性质、行业特点分成不同类型,全部实行属地化网上备案。根据交通违法、事故情况建立重点单位、重点车种、重点驾驶人“黑名单”库,实行户籍化管理。
对重点监管对象的动态信息实时掌握。会同运管、安监等部门,强制重点车辆使用GPS卫星定位装置、行驶记录仪,责令单位建立数据采集、分析、存储平台,为安全监管平台提供数据支持。
实现交通安全两个“闭环”监管。对社会单位实行预警通报、追查执法、跟踪整改、验收销账的流程化“闭环”监管模式;对重点车种实行数据采集、统计、备案、档案管理、车辆年检、驾驶人信息、动态监管及安全教育的“闭环”监管模式。
创新工作机制提升交通安全动态监管工作水平
交管局针对不同单位建立分类指导考核机制。根据单位类型分类下达交通违法行为控制率指标,对专业运输单位实行月考核,对社会单位实行季考核。对达到或超过交通违法控制指标率的单位,一律采取限期改正或禁止机动车上路行驶措施。对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指标”考核,随时采取限期改正或禁止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措施。
建立等级预警机制。建立 “高危、重点、一般”三级预警机制,对社会单位、专业运输单位的交通安全状况进行动态监管,对违法率接近警戒线的单位提前预警,督促单位采取措施,减少交通违法行为。
建立执法跟踪整改机制。对发生交通违法超标、亡人事故、严重交通违法及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履行不力的单位,由安监民警监督单位进行整改,写出违法或事故分析和整改报告。
建立反馈督办考核机制。定期向相关区县、系统发出通报,督促进行追查、整改。
强化部门联动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交警、运管、安监等部门对专业运输单位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建立交通安全会商制度。相关职能部门每月从安全生产、交通管理及运输安全等方面,对专业运输单位的交通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每月通报专业运输单位交通违法、亡人事故情况,定期转递危化品运输、出租、旅游、货运等单位的车辆、驾驶人相关信息,分别纳入各自行业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建立定期公开处理制度。每季度联合召开全市公开处理大会,对交通违法超标、交通事故突出的单位,通过发放“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单位”警示牌等措施,督促其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集中执法制度。定期对专业运输单位开展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除尘行动”,督促单位对交通违法驾驶人采取经济处罚、离岗培训、解除劳务合同等处罚措施。
坚持宣管结合狠抓交通安全监管源头管理
健全交通安全组织建设。指导全市社会单位、专业运输单位成立交通安全组织,设定专人负责单位交通安全工作。
强化交通安全培训。组建北京市交通安全专家顾问讲师团,依托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开展市、区两级交通安全培训,对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单位法人和交通安全负责人开展专项培训。
加强专业运输监管。动态核查营运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及时责令运输单位清退不合格驾驶人。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从业人员和车辆坚持“三个一律”,即凡发生亡人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的,责令单位一律辞退;凡发生超速行驶、闯红灯、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的,责令单位一律辞退或调离驾驶岗位;凡发生车辆逾期未检、达不到安全技术要求的,责令单位一律停驶。
提供高效执法服务。社会单位可实时查询、及时接收单位所属每辆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信息提示,享受机动车检验提示、驾驶员记分信息、出行信息提示及交通安全宣传等服务,为社会单位强化内部管理提供手段。
来源:交通安全周刊 20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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