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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申领驾照人员须宣誓

时间:2011年01月01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作出决定,为深化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教育,今后凡是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必须参加一次“生命至上、文明交通”宣誓活动,其他机动车驾驶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宣誓活动。
  根据最新出台的《河北省2011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意见》,河北省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将通过有效的措施和形式,不断深化和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的文明交通礼仪教育,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的自觉性。河北省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考试场、车辆管理所将普遍建立机动车驾驶人警示教育活动室。

  来源:人民公安报 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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