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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量车购置税提至10%

时间:2010年12月29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我国明年取消了对小排量汽车的车购税优惠政策。昨天,财政部网站公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
        通知透露,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由于小排量车产、销量增长过快,部分城市交通压力急剧上升,并出台了汽车限购令等政策,业内人士此前已经预测分析,随着国内汽车消费刚性需求与潜力逐步提升,明年购置税优惠政策会被取消。这次两部门的通知出台,使得这只“靴子”终于落地。
        对于车辆购置税的优惠取消,有业内人士提出,由于国内车市国产品牌车企的小排量汽车占比较高,因此今后自主品牌的销量所受影响可能较国外品牌更大。
        来源:京华时报 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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