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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瓶啤酒要了3条命 醉驾商厦经理身穿病号服受审

时间:2011年03月1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一商厦经理醉酒驾车行至西北四环路,撞死3名在路边检修汽车的路政工人,他自己本人也受伤。今天上午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身穿病号服的被告人杨荣华出庭受审。
  上午10时40分,因伤被取保候审的被告杨荣华从医院被法警带至法院,身穿蓝白条相间的病号服。案发前他是华联商厦回龙观店经理,今年38岁。“我没意见。”杨荣华神情沮丧、低头嘟囔着。
  2010年5月3日凌晨2时20分,海淀区西北四环主路六郎庄桥由东向西方向,司机杨荣华醉酒驾驶奇瑞小轿车,适有一辆重型货车因故障停放于主路最外侧车道内。杨荣华驾车把站在重型货车后部检修的3名路政工人当场撞死。
  经查,杨荣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交管部门认定杨荣华醉酒后超速行驶,负全部责任。
  据当时媒体报道,因故障停在路边的重型货车停在最外侧车道,已经竖立了警示和隔离标志,其中锥筒就有二十余个。而肇事司机驾驶的银白色奇瑞轿车从最外道摇摆着冲过来,撞在货车左后轮下,3名工人来不及躲避葬身车下。
  在受审时,肇事司机杨荣华自称当晚和朋友聚会。“先喝了两瓶啤酒,后来又喝了一瓶,喝完酒觉得没事,脑子还比较清醒,”杨荣华在庭上称,当时他开车的时速为每小时八到九十公里。“你的认罪态度很重要,到底喝了多少酒?”法官追问道。“3瓶吧。”杨荣华说。
  刘某、张某等死者家属在法庭上提出了每人50多万元的赔偿。“有点过高了。”杨荣华仍低着头,在椅子上欠了欠身子。这场车祸不仅对3名被害人家庭造成终身痛苦,而且给他本人的家庭也罩上了浓重阴影。
  此案未当庭宣判。
        来源:北京晚报 201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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