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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获罪 当庭吊销驾照

时间:2011年01月23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今后,顺义区被羁押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将在宣判后的第一时间内拿到交通队吊销驾照的行政文书。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交通肇事罪刑事、行政处罚已实现无缝衔接。
  昨天,肇事司机徐某在顺义法院接受审判,最终,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随后,现场的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的工作人员向其签署行政文书,并告知将吊销其驾照。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于犯交通肇事罪的司机要吊销其驾照,并向司机本人送达行政文书。但在司法实务中,对于被告人在押的,宣判后被告人就会被送往羁押场所,行政文书难以送达。针对这种情况,顺义法院刑庭与交通队经协商制定了宣判告知制度:对被告人被羁押的交通肇事案件,法院宣判前需将宣判的时间、地点通知交通队有关负责人,由交通队派工作人员到场,宣判后,被告人一并签署有关司法文书及行政文书。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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