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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位出租车司机醉驾被诉涉嫌危险驾驶

时间:2011年05月2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北京出租车司机黄某醉酒驾车载“酒友”,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记者今日获悉,昌平区法院日前已受理此案,并将于6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黄某是北京市首位因醉驾被公诉的出租车司机。现年31岁的黄某是北京市新月出租汽车公司司机。2011年5月5日,黄某下班后与王某等人在北京市顺义区一饭店饮酒,期间黄某不仅喝了半斤牛栏山二锅头,还喝了一瓶多啤酒。饮酒后,黄某驾驶自己的私家小轿车,搭载与自己一起喝酒的王某,从顺义区北石槽镇良善庄行驶至北京市昌平区南环路五中路口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黄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50.7毫克。
  检察机关认为,黄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正义网 201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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