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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醉驾入刑”第一人受审 “杯”剧一连串

时间:2011年05月2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一男子酒后驾车上路,和他人因行车问题发生争执,结果被对方闻到酒味,经报警后被交警查出醉酒驾驶。昨天(5月26日)上午,海淀区第一个“醉驾入刑”被告人魏敬合在海淀法院出庭受审。
  45岁的魏敬合系山东济宁农民,在京做生意。魏敬合告诉法官,事发当天下午,他和客户喝了3两多牛栏山白酒和“一点”啤酒。“我知道酒后不能驾车,但当时觉得自己头脑比较清醒,状态和神志都还行,所以就开车了。”魏敬合在庭上说。
  魏敬合告诉法官,5月1日下午他酒后驾车在定慧桥四环辅路由北向南行驶,后面有一辆车超过他的车。“他开车别了我,我的车有剐痕,我就使劲摁喇叭。”魏敬合说他借着酒劲儿,想告诫对方司机不能乱开车。
  “那辆金杯车跟在我的车后面一直鸣笛,我就停下车,金杯车司机下车后抓住我的胳膊骂我,我闻见司机嘴里有很浓的酒味,于是就报警了。”和魏敬合发生争执的司机李某出具证言说,他报警后魏敬合企图驾车逃跑,后来被周围群众拦住,未能跑掉。
  当日19时07分,医务人员抽取魏敬合体内静脉血并留存,后经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
  “我对这次犯罪特别后悔。”庭审最后,魏敬合在法庭上失声痛哭。他有一对年幼的双胞胎女儿,是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我一天不拉货,就养活不了全家,我欠了好多债,今后五年不能考驾照,我都不知道将来能做什么。”
  正所谓“祸不单行”,魏敬合的金杯车被家属从交通队取走后,结果停在路边丢失,目前已经报案。
  “这事谁也不能怨,只能怨你自己。”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来源:北京晚报 201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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