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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查酒驾 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时间:2011年05月20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北京第一起醉酒驾车案、陈家醉酒驾车肇事案以及音乐人高晓松醉酒驾车肇事案先后开庭审判。有关“醉驾入刑”的话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醉酒驾车、追逐竞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事处罚,酒后驾车违法的处罚力度加大,法律的改变对公安交管部门执法办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全国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教官培训班上,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制处副处长汤以群。

  完善办案程序规范执法流程
  汤以群介绍说,为明确具体实施标准、确保依法高效办案,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前期深入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精神和具体条文的基础上,主动向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法制办请示汇报,加强沟通协调,解决了定罪标准、办案权限、办理程序、轻刑快审等核心问题。同时,结合基层办案实际需求,周密制订了严打飙车、醉酒驾车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实施方案、路面执勤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工作规范、办理醉酒驾车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拦车破胎器使用工作规范和办理追逐竞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6项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并专门设计制作了法律文书式样和标准样卷,进一步规范了执勤执法工作流程,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案,办铁案、办精品案,体现执法的严格与公正。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为把法律“武器”用足、用准、用好,在现有执法小分队基础上,精心挑选查处酒驾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骨干力量,组建专门队伍,逐人培训考核,统一持证上岗,专职查处打击醉酒驾车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召开全局大会,教育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办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重要性和极端复杂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敏感意识。采取办班教育、专题培训、送训上门等方式,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进行教育培训,并专门制作了教学片,重点讲解演示查缉、取证、办案、文书制作、警械具使用等技能,有效提高了执勤民警业务技能和执法办案能力。
  5月中旬前,北京市交管局举办了3期办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专项培训班。全市各交通支、大队查缉、办理、审核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人员参加了培训。汤以群介绍说,培训班上讲解了路面执勤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工作规范,讲解了体内血液酒精检测、取证、送检工作规范,讲解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和醉酒驾驶讯问、询问笔录的制作,同时还针对5月1日以来,各交通支、大队在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出了相关提示和要求。培训结束后,全体参训人员参加了闭卷考试。

  强化装备保障确保执法安全
        按照“慎用但必备”的原则,为执法小分队配齐、配全手铐、警棍、约束带、约束椅、拦车破胎器等执法办案装备,确保设备功能完好,并严格规范夜查酒驾岗位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标准,防止发生车辆冲闯执勤卡点和民警受伤害案件,保证执勤执法安全。此外,还对全局无线POS机等科技执法装备进行了全面升级,同步调整了酒后驾车、涉牌涉证执法流程及处罚标准。
    5月5日晚,北京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组织全市集中夜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发动交警、巡特警、治安等执法力量2.1万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7051起,对5名醉酒驾车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61起酒后开车、46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依法高限处罚。
  据统计,5月1日至15日,北京共查处酒后驾驶505人,其中醉酒驾驶45人,查获涉牌涉证违法1.6万起,均严格依法予以刑事或行政处罚。

        积极沟通协调保障轻刑快审程序顺利进行
        5月9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对“5?2”郭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郭某当庭表示不上诉,成为“醉驾入刑”后北京判决的首例危险驾驶罪案件。
        5月2日0时10分许,群众报警称,房山区京周路碧桂园小区路口3车相撞。接警后,房山交通支队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并对肇事嫌疑人郭某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郭某血液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53.2毫克,属醉酒驾车。民警立即拘扣郭某,深入细致地进行取证工作,法制部门也全程介入,在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条款适用等方面给予全面指导,确保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从案件发生至办理刑事拘留仅20多个小时,为检察院、法院从快审判奠定了基础。
  汤以群介绍说,为加快“醉驾入刑”案件审判速度,5月1日前,北京市交管局法制部门协调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将此类案件审理纳入轻刑快审程序,并就案件定罪量刑标准等达成一致意见。郭某醉酒驾车案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房山交通支队即通知区公、检、法各单位,开通案件移交“绿色通道”。同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在房山公安分局审查移送检察院当天,商请检察机关启动快审、快诉程序,立即提讯郭某,审查案卷。此外,房山交通支队还就犯罪嫌疑人具体量刑与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在犯罪嫌疑人7天刑事拘留期内完成各项诉讼准备工作,保证轻刑快审程序顺利进行。

        广泛宣传报道强化第一案的社会警示效应
  鉴于“醉驾入刑”第一案的影响力,5月9日,房山交通支队在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案件时,组织全区200多名驾驶人旁听案件审理过程,并与区人民法院共同邀请近60家新闻媒体全程跟踪采访报道、网上直播,进一步扩大宣传面,确保社会各界在第一时间了解醉酒驾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自觉抵制酒后驾车行为。
        郭某醉酒驾车案的宣判,在定罪标准、量刑情节、加速审理等各方面对全市办理此类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为推广房山交通支队办案经验,提高全市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北京市交管局在案件宣判后组织召开现场会,由房山、丰台、朝阳交通支队就调查取证、疑难问题处置、轻刑快审等环节进行经验介绍,并就5月1日以来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重点工作做出提示。
  据汤以群介绍,北京市交管局将进一步细化查处酒后驾驶执法流程,不断提高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
  来源:交通安全周刊 20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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