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占消防通道停车将一律拖走

时间:2011年05月06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本市将开展“地毯式”清理整治行动,整治违法乱停车、占用公共道路资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于压占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违法停车行为,司机若不及时挪移,将一律拖走。
        昨晚8时,记者随东四交通大队进行夜查。在东四十条海运仓小区南门,记者看到,有5辆小面包车停在了消防通道门前,把消防通道堵得死死的,而门前明确写着:消防通道禁止停车。面对这种情况,交警对车辆发放了《违法停车安全隐患提示单》。
        提示单提示该车驾驶员,其驾驶的车辆已违法占压消防通道、急救通道或消防设施,请其立即驶离。如果再次发现,将依法对其处罚。
        之后,交警对车辆进行拍照,并登记备案。
        据了解,交警还将继续对这些车辆进行检查,如果车辆没有离开,将对其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处理,若长期联系不上司机,或者司机拒绝驶离,将对车辆清拖。
        来源:法制晚报 2011-5-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