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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万辆备案二手车今起可以带牌出售

时间:2011年04月01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4月1日起,1.2万辆经过备案的二手车,可以带牌出售。去年购车新政实施前,中间商收购的二手车,经过在政府部门备案后,是否可以带牌出售,政府部门一直没有政策。昨天,北京交通委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关于登记合格二手小客车办理交易手续的通知》,明确这批车可带牌出售,并且没有限定购买者的身份等条件。
 
  限购令前二手车一直“冻结” 
        以前,北京二手车销售,一般由中间商先从车主处收车,到当地交通车辆管理部门备案,然后由中间商的员工将车牌号“背”起来,就是将车过户到员工名下,销售时,再将车牌过户给买主。 
        去年购车新政规定二手车买卖只能买卖车,不能连带牌照销售。因为“限购令”前已经备案的二手车是否可以带牌出售没有规定,这部分车一直未交易,处于“冻结”状态。
 
        买主身份未受限制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月28日发布的《关于登记合格二手小客车办理交易手续的通知》称,已登记合格的备案二手车从4月1日起可办理交易手续,即可带牌销售。 
        这批“备案二手车”是指在2010年12月24日北京“限购令”出台之前,在辖区交通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过备案,且手续合法、发票、年检、车辆保险标志等齐全的二手车辆。 
        根据通知,这批二手车的购买者没有限定条件,没要求提供纳税证明,也未限定有北京户口。 
        二手车专家认为,这样规定可以理解为任何人均能参与购买。 

        交易者不得炒作价格 
        通知称,交易时,经销商应将《库存二手小客车登记确认通知书》(即备案证明)转交给购买者,购买者须凭通知书办理交易手续。 
        凭确认通知书交易的库存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原车辆所有者不能取得更新指标。备案二手车应当在确认通知书有效期限内完成各项交易手续和转移登记。 
        由各市场申报登记的库存二手车,只能在本市场内进行交易。 
        备案二手车应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不得以任何方式炒作价格。 
        据统计,这样的备案车总共有1.2万辆,主要分布在花乡(6000余辆)、中联(1600余辆)、亚市(1200余辆)、新发地(600余辆)以及欧德宝、东方基业等二手车集中交易的市场。 
        来源:新京报 2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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