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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开摩的车被扣 摩的司机偷车获刑

时间:2011年06月15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因为自己的摩托车被扣押,张某盗窃了他人的一辆摩托车。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张某是一名在昌平区天通苑地区靠开摩的拉活的“摩的哥”,因为违法开车车辆被城管扣押。张某没有吸取自己之前因为盗窃被行政拘留的教训,而是为了能继续开摩的拉客挣钱,铤而走险,积极筹划去偷一辆摩的。2011年3月份的一天,张某发现住处附近的某二层小楼前停放了一辆三轮摩托车,经过踩点之后,张某在凌晨将摩托车偷回了暂住地。次日早晨,张某发现摩托车不能发动,遂将该车推到修理店进行修理,在修车过程中被正在附近寻找摩托车的车主发现并报警。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来源:中国法院 20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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