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气飙车10公里 两位司机被拘役
只因车被人别了一下,彭某驾车与对方斗气,两车互相超速追逐出近10公里,结果造成3车损坏。记者昨天获悉,密云法院审结此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两名司机拘役4个月、两个月。据悉,该案是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本市审结的首起因飙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件。
今年5月11日12时许,彭某驾驶桑塔纳轿车行驶至密云县某路口红绿灯处,因侯某(另案处理)驾驶的宝来轿车挡住了彭某,二人遂驾车在密西路上追逐、相互别挡,驶入溪翁庄镇某村内仍相互追逐。在行驶至某中学路口时,两车在别挡中同时撞上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帕萨特轿车,造成3车损坏。彭某下车后又持砖头将侯某驾驶的宝来轿车前挡风玻璃砸坏。经鉴定,帕萨特轿车损坏修复价格为2.8万余元,桑塔纳轿车损坏修复价格为4800余元,宝来轿车修复价格为6300元。经检察机关审查,彭某被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彭某、侯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二人认罪态度较好,判处彭某拘役四个月,罚金2000元;判处侯某拘役两个月,罚金1000元。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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