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中院通报2011年十大典型案件
17日,北京二中院通报了2011年十大典型案件,“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案”等案件榜上有名。
据了解,此次评选,二中院首次邀请中央、北京市等报刊、电视、广播、杂志的记者参与评选,根据案件、事件、人物的影响力及其社会的关注程度,评选出10大典型案件,涉及5件刑事案件,4件民事案件和1件知识产权案。其中,在刑事案件中,“长安街的英菲尼迪车祸案”成为十大案件之首。
“英菲尼迪车祸案”发生在2010年5月9日5时36分。事发时,陈家酒后驾驶英菲尼迪轿车,超速行驶至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撞上前方的菲亚特轿车后,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造成菲亚特轿车内父女二人死亡,母亲重伤,公交车上一人受伤。陈家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评委点评时认为,陈家案发生在北京市的核心区域,后果特别严重,一个家庭因他的错误而支离破碎。案件的审理,对司机酒驾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尤其是,该案的判决恰逢《刑法修正案(八)》醉驾入刑之际,尽管该案的判决不适用新法,但对新法的宣传作用却是巨大的。
来源:新京报 20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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