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机撞死4人获刑5年半 并被要求赔偿130余万元
去年8月11日17时,在朝阳区东四环外环主路小武基桥南,一辆金杯车停在应急车道内,5人在车外修车时,被一辆福田小客车追尾,造成4死1伤。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福田司机郑子友有期徒刑5年半,并被要求赔偿130余万元。郑子友称,自己是新手,事故时把油门当成了刹车。
2011年8月11日17时晚高峰期间,山东男子黄某驾驶金杯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东四环外环主路小武基桥南时,因车辆爆胎,黄某遂将车开到应急车道内,并叫来修理工白某和李某更换轮胎。黄某的亲戚姚某及其同事周某也来帮忙,5人一块在车外忙活。
在此期间,一辆黑色奇瑞汽车经过,因发现车辆异常,也将车开进了应急车道,停在了黄某的金杯车前方。
突然,一辆福田牌小客车冲入应急车道,将黄某等5人撞倒,紧接着又撞在了奇瑞车后部,造成4死1伤。
据郑子友讲,事故发生时,自己领取驾照不足半年。当时他正驾车由南向北行驶在最外侧车道上,当时时速大约在60公里每小时。因一辆黑色轿车向右并线,他没注意路上情况,便慌忙向右打轮躲闪,驶进应急车道,“当我看到前方情况时,想踩刹车,但心里一慌,一脚就踩油门上了。”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定,郑子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驶入应急车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郑子友当庭自愿认罪,主动自首且系初犯,因此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来源:北京日报 201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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