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执法能力 保持安全形势平稳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月31日出台《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今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推进事故处理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提高事故处理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指导意见指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事故预防工作经验,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2月底前对2012年事故预防工作做出部署,全年应实现目标为:“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每个省(区、市)都要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国不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同时,各地要确定事故处理工作重点,推动现场勘查上水平、队伍专业化上台阶、执法制度更完善;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重点推进文明交通进农村和农村交通管理警务机制创新;积极谋划道路交通安全长远发展,部署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解决一批影响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的根本性、基础性、源头性问题。
建立完善常态化事故预防工作机制。要定期分析预警,建立部、省、市、县四级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平台和安全风险预警和督办制度;要加强重点预防,根据本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确定事故预防工作重点区域、路段、时段,制定针对性预防措施,组建专家队伍,及时制定和调整预防工作对策;要加强协作配合,当好政府参谋,完善与相邻省、市、县的区域警务协作机制;要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完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曝光制度,建立重特大事故典型案例库,并将案例纳入驾校培训大纲和驾驶人考试题库。
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6月底前,要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危路、危桥的排查工作;要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路巡逻管控和公路电子监控设施建设,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要严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完善驾驶人考试题库和项目,对所有大中型客货运车辆安全性能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数据库建设,加强校车通行安全管理,保障校车道路优先通行权。
完善深化客运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要继续巩固和深化客运隐患整治成效,定期对客运企业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坚决查处违规发放空白包车证的问题;要强化客货运车辆动态管理,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在所有客运车辆和重中型货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系统;要拓展客运车辆安全监督渠道和手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驾驶人落地休息时间;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文明行车、安全营运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素质,形成社会自觉。
建立完善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要开展重特大事故深度调查,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要向政府提出解决意见,推动整改;要建立重特大事故通报和发布制度,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暴露出的管理问题进行通报,并对问题整改情况挂牌督办;要严格重特大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置规范,建立相关部门、专家、媒体联动的事故调查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矛盾调处工作机制。要深化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细化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强化工作监督;要完善事故处理执法监督体系,建立交通事故处理回访制度;要全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深入分析信访案件的原因,及时发现和解决易引发信访的执法不规范问题。
建立完善交通肇事逃逸侦破工作机制。要建立逃逸案件快速查缉网络,规范查缉工作,严密查缉网络,定期组织开展集中侦破行动,积极加强警种协作,最大限度收集侦破线索;要加强信息资源网络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提高交通管理信息资源实点应用水平;要加强逃逸案件侦破考核奖励,定期对各地侦破工作成效进行排名通报,推广典型工作法。
建立完善队伍专业培训工作机制。要加强事故预防综合培训,强化事故预防对策研究,加强交警应急救护培训;要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专业培训,提高应对、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事故处理执法办案能力的提升。
来源:交通安全周刊 201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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