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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限定轨道交通噪音标准

时间:2012年03月1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北京市近日拟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在地上线路运行中,穿越居民、医疗、文教等区域时,列车及设备运行对外部环境的噪音影响白天不得高于55分贝,夜晚不得高于45分贝。
  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目前正在北京市质监局网上征求意见。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轨道交通噪音问题,《规范 (征求意见稿)》指出,轨道交通设计应采取控制距离、隔声及消声等噪音控制措施。轨道交通地上线路穿越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时,列车及设备运行对外部环境的噪音影响白天不得高于50分贝,夜晚不得高于40分贝;穿越居民、医疗、文教等敏感区域时,白天不得高于55分贝,夜晚不得高于45分贝。
  来源:交通安全周刊 20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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