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不系安全带被追尾身亡
血友病患者杨先生搭乘亲戚的车,结果遭遇车祸,导致病情恶化,最终不治身亡。杨先生亲属把连续追尾的几辆车车主都告到法院,索赔55万元。昨天,海淀法院判决认为,杨先生坐车不系安全带,应承担部分责任,判令其他车主赔偿9万余元。
杨先生亲属称,2010年2月17日上午,杨先生搭乘亲戚的车从昌平区京藏高速出京,在高速路行驶不多久,发生七车追尾事故。在连续追撞的过程中,杨先生额头部位受到撞击,形成淤斑。因杨先生患有血友病,受伤后短短十几天病情迅速恶化,最终医治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虽发生多车追尾事故,但车辆碰撞并不严重,除杨先生外,其他人员都没有受伤,且杨先生的伤情并非特别严重,如果其系上安全带,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撞击,因此,杨先生应对事故承担部分责任。
来源:北京日报 201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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