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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禁卖“老年代步车”

时间:2012年05月30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老年代步车”近期在城乡结合部地区悄然流行。针对“老年代步车”的安全隐患,昌平交管部门会同天通苑、回龙观工商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先后对11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卖店进行检查,对正在售卖“老年代步车”的店铺,提出警告,限期整改。
    日前,笔者在昌平辛庄桥下G6辅路红绿灯路口,看到一辆白色小车,外形酷似QQ,但明显车身又小了一圈。车后应该安装牌照的地方却挂着“老年代步车”字样的牌子。驾车的是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后面坐着他的老伴。据大爷介绍,他老伴是残疾人,平常他们就靠这辆车出行,很方便。当执勤民警告诉他们,这种车不符合国家规定,不能在路面行驶时,老夫妇俩一脸茫然。
    据执勤民警介绍,这种“老年代步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年代步车”,而是摩托车或者电动三轮车的非法“改装车”,机件性能及安全防护性能低,很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按照法律规定,“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未申领号牌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从5月上旬开始,昌平交通支队进社区、市场等地,发放《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宣传“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的危害,目前已经发放2000多份。与此同时,昌平交管部门与工商部门联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老年代步车”的专项整治活动。
    截至目前,昌平交通支队共处罚、教育、告知共100多起“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提示广大市民,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未申请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允许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将得不到相应的保障。
  来源:北京日报 201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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