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81名公务车辆驾驶人被抄告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组建专兼职队伍、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实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今年3月以来,山东省青岛市交警支队通过采取一系列举措,以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为重点,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为保障,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社会化工作向纵深发展。
构建三级联动体系
每季度召开一次交通安全联席会议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青岛市政府于今年8月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区(市)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各级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12个区(市)政府分别制定下发了具体实施意见,层层建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交通安全联席会议,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通报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分析交通事故形势和特点,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指导、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125次,研究决定道路交通工作事项276件。
组建专兼职队伍。在区(市)级层面,设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48名专门人员,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信息收集、编发简报、宣传报道等工作;在镇(街道办事处)级层面,以管区为依托组建交通安全员队伍,实行划片包干,督导各村落实信息采集、台账管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目前,全市交通安全员队伍已达到1200余人;在社区(村居)层面,以社区、村(居)委会主任为主体组建交通安全信息员队伍,以综治协管员为主体组建起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解决了基层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工作有人管、有人干的问题。目前,全市交通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已壮大到12000余人;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确定了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5500余人,夯实了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社会基础。
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市政府制定下发了 《青岛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市政府科学发展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政府年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依据考核结果给予激励问责。严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凡年内未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指标的区(市)政府,不能参评当年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评先评优,年内不得晋级、不予提拔重用,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不能参加评先评优活动。
健全机制强化监管
对81名公务车辆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抄告
健全完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滚动摸排、持续整治,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实行市级挂牌督办,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资金,实施综合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今年以来,对21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治。
实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对81名公务车辆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落实好教育整改措施。对公务车辆驾驶人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问责。
建立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违法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和重点车辆驾驶人退出机制。把社会驾驶人的管理服务工作延伸到街道(镇)、社区(村)和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公安机关抄告的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定期向社会公布,据统计,目前已对344名列入“黑名单”的驾驶人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加强信息资源共享
自主研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网”
建立安全监管平台。建立了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监管平台,实现了驾驶人基本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的资源共享。
开发建设管理服务网络。平度市、莱西市率先自主研发了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网”,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网上发布、网上宣传、网上提示、网上查询等服务。依托“联动平台”模块,整合信息资源,实现对“人、车、路”等基础档案的信息化集约管理,实时共享和发布“黑名单”公告、信息推送、信息统计等,为有关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管理通道,提升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效能。
创新宣传教育手段
建设了12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拓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渠道。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建设体系,在市级广播、电视、报纸开辟专栏,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还在区(市)两级建设了12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建设形式多样的宣传平台。向在校师生发出了10万余份“关爱生命、平安出行”倡议书;在镇、村层面建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广场54个,在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等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牌650余个。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考评机制,纳入各区、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推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全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已达1万余人。
来源:人民公安报 2012-11-20
构建三级联动体系
每季度召开一次交通安全联席会议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青岛市政府于今年8月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区(市)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各级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12个区(市)政府分别制定下发了具体实施意见,层层建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交通安全联席会议,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通报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分析交通事故形势和特点,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指导、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125次,研究决定道路交通工作事项276件。
组建专兼职队伍。在区(市)级层面,设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48名专门人员,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信息收集、编发简报、宣传报道等工作;在镇(街道办事处)级层面,以管区为依托组建交通安全员队伍,实行划片包干,督导各村落实信息采集、台账管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目前,全市交通安全员队伍已达到1200余人;在社区(村居)层面,以社区、村(居)委会主任为主体组建交通安全信息员队伍,以综治协管员为主体组建起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解决了基层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工作有人管、有人干的问题。目前,全市交通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已壮大到12000余人;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确定了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5500余人,夯实了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社会基础。
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市政府制定下发了 《青岛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市政府科学发展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政府年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依据考核结果给予激励问责。严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凡年内未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指标的区(市)政府,不能参评当年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评先评优,年内不得晋级、不予提拔重用,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不能参加评先评优活动。
健全机制强化监管
对81名公务车辆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抄告
健全完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滚动摸排、持续整治,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实行市级挂牌督办,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资金,实施综合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今年以来,对21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治。
实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对81名公务车辆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落实好教育整改措施。对公务车辆驾驶人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问责。
建立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违法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和重点车辆驾驶人退出机制。把社会驾驶人的管理服务工作延伸到街道(镇)、社区(村)和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公安机关抄告的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定期向社会公布,据统计,目前已对344名列入“黑名单”的驾驶人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加强信息资源共享
自主研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网”
建立安全监管平台。建立了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监管平台,实现了驾驶人基本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的资源共享。
开发建设管理服务网络。平度市、莱西市率先自主研发了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网”,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网上发布、网上宣传、网上提示、网上查询等服务。依托“联动平台”模块,整合信息资源,实现对“人、车、路”等基础档案的信息化集约管理,实时共享和发布“黑名单”公告、信息推送、信息统计等,为有关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管理通道,提升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效能。
创新宣传教育手段
建设了12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拓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渠道。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建设体系,在市级广播、电视、报纸开辟专栏,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还在区(市)两级建设了12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建设形式多样的宣传平台。向在校师生发出了10万余份“关爱生命、平安出行”倡议书;在镇、村层面建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广场54个,在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等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牌650余个。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考评机制,纳入各区、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推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全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已达1万余人。
来源:人民公安报 201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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