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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心比心 才能舒心

时间:2012年12月20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斑马线,本是我的地盘,车辆凭什么抢占?!”相信很多行人会这么想。
  “此时是我的绿灯,怎么行人竟鱼贯挡道?!”相信很多司机会有类似的抱怨。
  现实生活中,正是由于这样的自私,才会有呼啸的车流,让行人惊慌失措;才会有窜动的人群,让司机苦不堪言;才会有斑驳的血迹,让斑马线成为更多被撞者亲人不可承受的痛楚。
  “将心比心,如此则各得其平矣。”这句话是说,如果每个人都能用自己的心去衡量别人的心,凡事多替别人着想,大家就能得到满意的结果。因此,面对混乱的交通秩序时,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是否也可以“将心比心”呢?
  假如行人握起了方向盘,面对车外的嘈杂窜动,也许就会意识到,不遵守交通信号、不在斑马线通行,令人反感。
  假如司机站到了路口边,面对眼前的恣意疾驰,也许就会意识到,漠视交通信号灯、无视行人的存在,令人憎恨。
  因此,一个巴掌拍不响,交通秩序的混乱,必然是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作用的恶果。反之,无论是斑马线上的和谐相处,还是路权矛盾的根本解决,也必然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一条斑马线,是一条“生命线”,也是一条“道德线”,遏制斑马线悲剧产生,最根本的还是呼唤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礼让意识。为此,我们需要多一点“将心比心”,把“礼让”充斥到城市道路的每一寸土地,让斑马线重新焕发文明的气息。
  我们可以畅想:
  假如有行人步入斑马线这块神圣的安全领地,迎面而至的往来车辆或放慢速度,或戛然而止,以绅士般的风度,作出礼让的姿态,向过往的行人行注目礼;
  假如车辆先迈入这块神圣的安全领地,行人会悄然伫立,大度地向着车窗挥手,以谦让的致意望着疾驶而去的车辆,再穿街过路……
  我相信,在礼让的美好氛围中,斑马线所守护的安全,必会让所有人感到舒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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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来源:人民日报 20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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