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能终结“中国式过马路”吗?
“闯红灯过马路违法!”近日,杭州、北京、南京、柳州等地纷纷对“中国式过马路”亮“罚单”,引来“叫好声”一片。与此同时,处罚难度大、执法成本高,重拳整治陷入“两难”窘境。行人“闯红灯”依旧“我行我素”,交通顽疾如何根治?相关专家认为,需要优化信号灯设置,完善城市道路规划,通过综合施治,缓解人、车“争路”矛盾。
多地向“中国式过马路”亮“红牌”
近期,越来越多的城市对“凑够一拨人就走,不管红绿灯”的“中国式过马路”开始说“不”。继杭州、南京、南昌、柳州相继出台政策进行集中治理之后,北京、成都、湛江等城市也纷纷跟进,对不听劝阻、带头闯红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进行处罚。
浙江省3月初开始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进行处罚。浙江省公安厅称,“严管”实施以来,全省已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11万起,其中查处行人闯红灯行为8283起,过马路不走斑马线1622起。这一数据远远超过了机动车闯红灯的6757起。
继浙江重拳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之后,广西柳州也从3月份开始对行人闯红灯处以10元罚款,一周之内176人受罚。
此后,南京、南昌、北京、成都、湛江等地纷纷跟进,加大处罚力度。北京此前宣布通过纠正、教育、批评和处罚等措施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对带头闯红灯者将处以10元罚款。成都将对“带头者”最高处罚50元。
日前,杭州再出新招,采用现场曝光方式升级治理“中国式过马路”。13日,在杭州保俶路与曙光路口,一台摄像机架设在路边用于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曝光。
整治效果并不理想
尽管多地严厉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然而从实施成果来看,效果并不理想,一些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并未得到明显改观。另一方面,处罚难度大、执法成本高,交管部门陷入“两难”境地。
“对行人的违法行为没有约束机制,处罚难度大、执法成本高。”多地交警对根治“中国式过马路”喊难。江西南昌交警钟凤阳说,有些人对处罚不支持、不配合,让交警十分为难。
“长期大力度推行,警力负担太大。”杭州、南京等地交警表示,一起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置,一般不超过10分钟,可处罚一位违法行人,前后至少半小时。
而让交管部门陷入尴尬境地的,除了部分市民素质确有欠缺外,交通设施的设置不合理导致的过马路难,是更主要的原因。
在北京市东三环的双井桥下,记者发现路口东西方向的绿灯时间相对较短,很多人刚走到一侧辅路的一边,绿灯变红灯,只能跑上几步,赶在机动车启动前,到达安全地带。“不闯红灯过不去马路。”北京市民李大爷说,交通灯设置太短,路越修越宽,几十秒之内根本过不去,除非一溜烟儿跑步过马路。
此外还有城市道路路网规划不合理的问题。海南省交警总队民警周平虎说,支路和次干路应该在路网中占主要比重,但是很多城市更注重主干路建设,支路和次干路密度达不到要求,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被汇集到主干路上,行人也就习惯了“中国式过马路”。
以海口市为例,记者发现每条宽敞的街道除去斑马线之外,几乎没有适用于行人的过街通道,天桥、地下通道更是少之又少。行人和汽车抢道几乎成了每日“必修课”,一些行人对“红灯”熟视无睹。
终结“中国式过马路”不能靠运动式整治
周平虎说,实际上,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处罚规定早已有之,但在“法不责众”的惯性下,此前几乎形同虚设。而从目前各地集中整治的效果看,运动式的整治也难以终结“中国式过马路”。
有关专家指出,根治“中国式过马路”,加大针对行人守法的宣传、加大罚款力度等措施固然重要,但仍须完善交通标志设施、优化信号灯设置,增设隔离护栏,还要从城市道路规划,考虑便民需求,综合治理解决好人与车“路权”冲突。
“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让大部分行人自律,使高强度执法变成辅助办法。”周平虎说,如果行人没有自我约束的意识,一味指依靠民警整治管理,公共生活秩序的社会成本就会很高。
“处罚不是目的,关键是引导和规范。”海南省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代红认为,以前交管部门总是习惯于集中“管一阵”,然后又松懈下来,希望更多的城市能一起探讨治理良方,而不是在观望中“软执法”,走出“一阵风式整治”的怪圈。
目前,北京、南京、济南等地交管部门已经表示,在对“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进行整治的同时,也将对路口的过街设施、交通安全提示、信号灯延长时间等进行合理设置,为行人、非机动车安全通行创造条件。
根治“中国式过马路”须让城市以人为本
北京、杭州等大城市近日将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作为改善交通出行环境的一项重点工作。记者认为,由乱到治,尽管一开头是非常艰难的,各方矛盾也会很尖锐,但是这一社会改变方向一定要肯定,这是有助于全国一盘棋推动公民守法意识和交通文明建设的好事,需要像整治酒驾一样持之不懈地抓下去。
回顾“中国式过马路”这一现象,被媒体高度关注是在去年。但是这种乱象已经存在有年头了。回想一下,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机动车很少的时候,大城市里的步行、自行车等交通参与者,对信号灯、路口警察的指挥还是基本服从的。但是经过最近三十多年机动车爆发式增长,以及城市半径的野蛮扩张,“中国式过马路”终于成为人们不经意间养出的顽疾。
城市越来越大,机动车越来越多,但是伴随着城市和车流的快速膨胀,行人的权益是否得到足够尊重和保护这要打个问号。记者长期观察发现,越是在大城市中,行走越是不易。本来就不宽的人行道被经商者、乱停车者占去不说,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的设置和间隔距离也考验着行人的体力和意志。不夸张地说,很多超大城市在这三十多年的扩张过程当中忽视了城市以人为本的基本定位。
再以大城市中的人行红绿灯来说,虽然很多都设置了行人统计的按钮,但多数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很少能真正根据人流多少来控制时间节奏。在为车流服务的信号灯控制节奏中,还会出现行人要面对空马路等红灯的情况。不可否认,这也是行人闯红灯“抢效率”的重要原因。
目前,北京等大城市都在围绕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积极构筑地铁网络等绿色出行硬件设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行走无疑是公交出行最重要、最基本的配套。让“零排放”的步行者在城市中方便、安全、快捷地行走,应当成为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建设、配时的重要目标。
不能不提的还有人与车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也是伴随着机动车爆炸式增长、人们法治意识的不断成熟而不断进化的。从早些年一些地方极端的“行人闯红灯撞了白撞”,再到2004年版道交法曾经引发巨大争议的“第76条”,人与机动车在城市中也在寻找着法律与文明天平上的平衡点。但归根到底,各自守法是人与机动车都要遵循的底线,而礼让和保护行人则是机动车不能逾越的红线。
例如,新华社驻外记者就发现,在新加坡,即便行人乱穿马路会被处罚,也并不意味着路权的优先顺序有所改变,新加坡交规对机动车司机的处罚远比对行人处罚严厉。这值得国内借鉴。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2013-04-15
多地向“中国式过马路”亮“红牌”
近期,越来越多的城市对“凑够一拨人就走,不管红绿灯”的“中国式过马路”开始说“不”。继杭州、南京、南昌、柳州相继出台政策进行集中治理之后,北京、成都、湛江等城市也纷纷跟进,对不听劝阻、带头闯红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进行处罚。
浙江省3月初开始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进行处罚。浙江省公安厅称,“严管”实施以来,全省已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11万起,其中查处行人闯红灯行为8283起,过马路不走斑马线1622起。这一数据远远超过了机动车闯红灯的6757起。
继浙江重拳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之后,广西柳州也从3月份开始对行人闯红灯处以10元罚款,一周之内176人受罚。
此后,南京、南昌、北京、成都、湛江等地纷纷跟进,加大处罚力度。北京此前宣布通过纠正、教育、批评和处罚等措施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对带头闯红灯者将处以10元罚款。成都将对“带头者”最高处罚50元。
日前,杭州再出新招,采用现场曝光方式升级治理“中国式过马路”。13日,在杭州保俶路与曙光路口,一台摄像机架设在路边用于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曝光。
整治效果并不理想
尽管多地严厉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然而从实施成果来看,效果并不理想,一些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并未得到明显改观。另一方面,处罚难度大、执法成本高,交管部门陷入“两难”境地。
“对行人的违法行为没有约束机制,处罚难度大、执法成本高。”多地交警对根治“中国式过马路”喊难。江西南昌交警钟凤阳说,有些人对处罚不支持、不配合,让交警十分为难。
“长期大力度推行,警力负担太大。”杭州、南京等地交警表示,一起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置,一般不超过10分钟,可处罚一位违法行人,前后至少半小时。
而让交管部门陷入尴尬境地的,除了部分市民素质确有欠缺外,交通设施的设置不合理导致的过马路难,是更主要的原因。
在北京市东三环的双井桥下,记者发现路口东西方向的绿灯时间相对较短,很多人刚走到一侧辅路的一边,绿灯变红灯,只能跑上几步,赶在机动车启动前,到达安全地带。“不闯红灯过不去马路。”北京市民李大爷说,交通灯设置太短,路越修越宽,几十秒之内根本过不去,除非一溜烟儿跑步过马路。
此外还有城市道路路网规划不合理的问题。海南省交警总队民警周平虎说,支路和次干路应该在路网中占主要比重,但是很多城市更注重主干路建设,支路和次干路密度达不到要求,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被汇集到主干路上,行人也就习惯了“中国式过马路”。
以海口市为例,记者发现每条宽敞的街道除去斑马线之外,几乎没有适用于行人的过街通道,天桥、地下通道更是少之又少。行人和汽车抢道几乎成了每日“必修课”,一些行人对“红灯”熟视无睹。
终结“中国式过马路”不能靠运动式整治
周平虎说,实际上,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处罚规定早已有之,但在“法不责众”的惯性下,此前几乎形同虚设。而从目前各地集中整治的效果看,运动式的整治也难以终结“中国式过马路”。
有关专家指出,根治“中国式过马路”,加大针对行人守法的宣传、加大罚款力度等措施固然重要,但仍须完善交通标志设施、优化信号灯设置,增设隔离护栏,还要从城市道路规划,考虑便民需求,综合治理解决好人与车“路权”冲突。
“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让大部分行人自律,使高强度执法变成辅助办法。”周平虎说,如果行人没有自我约束的意识,一味指依靠民警整治管理,公共生活秩序的社会成本就会很高。
“处罚不是目的,关键是引导和规范。”海南省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代红认为,以前交管部门总是习惯于集中“管一阵”,然后又松懈下来,希望更多的城市能一起探讨治理良方,而不是在观望中“软执法”,走出“一阵风式整治”的怪圈。
目前,北京、南京、济南等地交管部门已经表示,在对“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进行整治的同时,也将对路口的过街设施、交通安全提示、信号灯延长时间等进行合理设置,为行人、非机动车安全通行创造条件。
根治“中国式过马路”须让城市以人为本
北京、杭州等大城市近日将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作为改善交通出行环境的一项重点工作。记者认为,由乱到治,尽管一开头是非常艰难的,各方矛盾也会很尖锐,但是这一社会改变方向一定要肯定,这是有助于全国一盘棋推动公民守法意识和交通文明建设的好事,需要像整治酒驾一样持之不懈地抓下去。
回顾“中国式过马路”这一现象,被媒体高度关注是在去年。但是这种乱象已经存在有年头了。回想一下,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机动车很少的时候,大城市里的步行、自行车等交通参与者,对信号灯、路口警察的指挥还是基本服从的。但是经过最近三十多年机动车爆发式增长,以及城市半径的野蛮扩张,“中国式过马路”终于成为人们不经意间养出的顽疾。
城市越来越大,机动车越来越多,但是伴随着城市和车流的快速膨胀,行人的权益是否得到足够尊重和保护这要打个问号。记者长期观察发现,越是在大城市中,行走越是不易。本来就不宽的人行道被经商者、乱停车者占去不说,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的设置和间隔距离也考验着行人的体力和意志。不夸张地说,很多超大城市在这三十多年的扩张过程当中忽视了城市以人为本的基本定位。
再以大城市中的人行红绿灯来说,虽然很多都设置了行人统计的按钮,但多数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很少能真正根据人流多少来控制时间节奏。在为车流服务的信号灯控制节奏中,还会出现行人要面对空马路等红灯的情况。不可否认,这也是行人闯红灯“抢效率”的重要原因。
目前,北京等大城市都在围绕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积极构筑地铁网络等绿色出行硬件设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行走无疑是公交出行最重要、最基本的配套。让“零排放”的步行者在城市中方便、安全、快捷地行走,应当成为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建设、配时的重要目标。
不能不提的还有人与车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也是伴随着机动车爆炸式增长、人们法治意识的不断成熟而不断进化的。从早些年一些地方极端的“行人闯红灯撞了白撞”,再到2004年版道交法曾经引发巨大争议的“第76条”,人与机动车在城市中也在寻找着法律与文明天平上的平衡点。但归根到底,各自守法是人与机动车都要遵循的底线,而礼让和保护行人则是机动车不能逾越的红线。
例如,新华社驻外记者就发现,在新加坡,即便行人乱穿马路会被处罚,也并不意味着路权的优先顺序有所改变,新加坡交规对机动车司机的处罚远比对行人处罚严厉。这值得国内借鉴。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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