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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立法鼓励“顺风车”

时间:2013年03月15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2013春节回家顺风车”公益活动,吸引了全国各地40万热心车主参加,成功帮助9千余人免费回家或返程。但活动中也有车主被执法部门当成“黑车”查扣甚至罚款,此事引起部分人大代表关注。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建议,相关部门从缓解城市交通整体压力的角度考虑,“使顺风车能制度化,也成为一种文化。”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工商联副主席谢强也表示,顺风车是公益活动,应该从制度上给予保障,不能打击市民参与公益的积极性。
  谢子龙说,城市人口和机动车数量已给道路交通造成巨大的压力,一方面私家车数量急速上升,另一方面私家车空载率非常高,不仅造成巨大能源浪费,对环境的污染也非常严重。“提倡顺风车不仅可以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抑制和打击‘黑车’,还能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
  但谢子龙也表示,由于缺少政府的支持,加上缺乏信任感,一般人不会轻易搭乘陌生人的顺风车,全面倡导实行顺风车制度存在难度。他建议“顺风车”先在北京试点,初期鼓励以上下班车主之间互搭顺风车为主。相关部门从法规上对拼车予以规范,将拼车和非法营运区分开来,同时,应出台相关的规定来明确拼车过程中车主和乘客之间承担的责任。
  在具体操作上,顺风车应该加进乘员险。“在德国,对于拼车的保险法规相当完善,车主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乘客的损失先划分责任范围,是谁的责任由谁赔偿,无法弥补的,由乘客自身的社会保险承担。”
  谢子龙还提出小建议,比如倡议“邻里合乘”。车主应明确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合乘者任何费用”。而合乘者则承诺“对合乘期间的人身安全自负其责,不得因合乘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向车主提出追责请求”。同时,政府要鼓励顺风车,比如通过提高收费控制私家车空载率;上下班高峰期乘坐三人以上的小车可免收或少收高速费等。
  来源:北京晨报 20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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