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司机人行横道上撞死老人 获刑6个月
双层公交车司机未避让人行横道上行走的老人,将其撞倒致死。4月13日上午,东城法院一审判处被告汪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09年9月24日12时50分,在东城区校尉胡同东帅府胡同西口附近,一位老太太由西向东从人行横道过马路时,被汪某驾驶的双层公交车撞倒。当时这位64岁姓江的老太太刚从一辆大客车上下来,车上都是刚给某单位做完体检归来的协和医院退休人员。
检察机关指控,汪某驾驶大型双层公交车未避让在人行横道内正常行走的被害人江某,将江撞倒,致其颅脑损伤。被害人江某于同年9月27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认定:被告人汪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汪某于2009年11月18日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投案。
13日上午,肇事司机汪某一个人出庭。“当时行驶时速为30公里,我的脚踩在刹车上,但看见老太太后已经晚了,就把她撞了。”汪某说,事发时他的右侧有一辆同方向行驶的中型客车,因此对他的视线造成一个盲区,老太太从中型客车前面通过,却被他驾驶的公交车撞倒。
“不用辩护,”汪某沉默了一会说,“希望从宽处理,我爱人身体不好,孩子又小。”
来源:北京晚报 2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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