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车牌戴口罩 驾驶人被处罚
11月1日晚间,市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开展全市集中夜查统一行动,围绕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周边、各条联络线和主要交通节点等重点区域,加强对酒后、“涉牌”等严重违法的查处力度。在不到一小时时间里,夜查民警相继查获2位使用口罩遮挡机动车号牌的驾驶人。
21时30分,一辆摩托车驶入检查区,车上两人都没戴安全头盔,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摩托车后号牌被戴了口罩,仅号牌边缘的部分字母和数字能被看清,近80%的区域被口罩遮挡,驾驶人对自己遮挡号牌的行为也不能自圆其说,称“忘摘了”。而面对民警“忘摘了是什么意思?”的询问,驾驶人低头不作声。民警在核对驾驶人身份和驾驶资质时,当事人称“驾驶证放在宿舍了,没拿”。民警通过手持执法设备经对驾驶人信息进行核查,当事人张某并没有取得驾驶证。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依法暂扣张某的摩托车,因其存在遮挡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除了罚款,张某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上一起给车牌“戴口罩”还没处理完,又一辆摩托车被民警拦下,民警检查发现,驾驶人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但在摩托车车尾下方悬挂了一个口罩,正好将车牌右半边挡住。民警依法对马某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涉牌”违法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行为人在遮挡号牌之后,一方面放松心理上对驾驶行为的约束,逃避电子监控设备的查处,发生事故的几率也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发生事故后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对方看不见自己的号牌,一走了之逃避应承担的事故责任,也增加交通民警的追逃难度。遮挡号牌等“涉牌”违法主观故意性强、社会危害性大,交管部门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高限处罚,保持严管高压“零容忍”的整治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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