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04月10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交管部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有上述“分心驾驶”违法行为的驾驶员,交管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分心驾驶会影响驾驶人的视野
也会降低对周边视觉的感知
开车时不经意间的
一个视线转移
或短暂的思绪纷飞
都可能会导致
一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刚才的故事
希望开车的您能够引以为戒
从此能够
集中精力 守法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