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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随手拍”举报的交通违法已查处

时间:2023年04月23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市民通过“随手拍”等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北京交警一直高度重视并持续处理中......

  01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月29日,有网友反映在木樨地北里滨河路西向东方向,一小客车驾驶员驾车时使用手机。

  因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人刘某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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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

  4月10日,有网友反映在新街口外大街南向北方向,两辆小客车占用公交车道行驶。

  因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驾驶人冯某某、赵某某分别被处以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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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4月11日,有网友反映4月10日在珠市口东大街与前门东路交叉路口处,一车辆轧实线变道。

  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刘某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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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4月12日,有网友反映在北二环钟楼北桥附近,一摩托车遮挡号牌并违反禁限行规定上路行驶。

  因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人王某被合并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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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逆向行驶

  4月7日,有网友反映在新华北路附近,一小客车逆行。

  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赵某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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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未按照指示交通标线指示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有网友反映,4月2日,在西直门外南路,一小客车占用左转车道闯红灯直行。

  因未按照指示交通标线指示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刘某被合并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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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保证安全、合法,正当行使投诉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利。市民群众可以选择“微信小程序”、“北京交警APP”、“北京通APP”任一方式登录“随手拍”平台进行违法行为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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