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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酒驾司机顶包“仗义汉”被判刑

时间:2016年01月05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顺义区的解某酒后驾驶车辆与另一车发生刮蹭。为逃避责任,解某驾车逃离现场,并找刘某为其“顶包”。民警调查后发现实情。顺义区检察院以涉嫌包庇罪对刘某提起公诉。昨日记者获悉,刘某犯包庇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顺义检察院此案承办人王超介绍,去年6月27日,解某酒后驾驶小轿车行驶至顺义区北石槽镇某村附近时,与一辆白色现代轿车发生刮蹭。事故发生后,解某意识到自己为酒后驾车,为逃避法律追究,直接驾车离开了事故现场。随后,解某来到怀柔区某菜市场,找到其朋友刘某,向他说明事情原委并请求刘某帮其“顶包”。

  刘某出于哥们儿义气,答应了解某的请求。之后,刘某驾驶解某的车辆返回事故现场,向调查事故的民警谎称,当时驾驶车辆的人是自己,并向公安机关做虚假证明。

  调查中,交警发现,刘某讲述的事故经过与目击者证词、现场监控录像记录下的情况不符,经进一步工作,刘某最终交代了“顶包”的事,解某随后到案,也交代了实情。

  最终,顺义检察院以刘某犯包庇罪向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昨日记者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明知他人犯罪而做假证明予以包庇,构成包庇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来源:京华时报  2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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