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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飙车骑手再次肆意违法 “罚款、记分”受到再次处罚

时间:2024年08月0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今年3月,在慧忠路违法飙车骑行的两名驾驶人再次因多项交通违法被查,将面临罚款处罚,同时驾驶证被记分。其中一人也因实习期内超分驾驶证被注销。

  7月1日,市公安交管部门接到市民举报,反映在北四环望和桥附近有两辆摩托车做出“翘头”、站立骑行等危险驾驶动作,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结合举报线索开展深入调查。

  民警经过梳理监控视频发现,摩托车驾驶人邱某、杨某从6月22日下午4点多开始,分别驾驶摩托车在北四环中路辅路骑行,并在望和桥区为配合追焦拍照,邱某做出骑行时“翘头”、站立等动作,杨某做出骑行中手离把、站立等动作,同时二人均存在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驶入非机动车道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在部分路段还涉嫌超速行驶。民警在核实车辆、驾驶人信息时发现,这次违法的两名骑手,正是今年3月慧忠路“12骑手飙车案”中的二人,之前查处时已对二人依法进行过处罚。邱某涉及超速10%至20%、非法改装等8项交通违法,被亚运村大队处16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同时因虚假供述被朝阳公安分局处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杨某涉及无证驾驶、超速10%以下、非法改装等10项交通违法,被亚运村大队处24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日;同时因虚假供述被朝阳公安分局处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

  在后续摸排中发现,除了此次违法驾驶的车辆不是“12骑手飙车案”的车辆外,二人也均已不在3月案发时的居住地居住,无法确定具体居住地,民警经过工作最终确定了二人工作地点,并在查实和固定了相关视频证据后,于7月9日先后前往二人工作地,将邱某、杨某及其驾驶的摩托车一并查获。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将车辆及相关视频等线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案发时两车的车速及改装情况进行检验鉴定。

  经询问,邱某、杨某承认6月22日下午在北四环骑行,并为了配合拍照邱某骑行2圈、杨某骑行3圈,在骑行过程中做出“翘头”、手离车把、站立等动作。杨某也在询问中向民警出示了在“12骑手飙车案”被处罚后考取、尚在实习期内的驾驶证。

  鉴定结果确定,邱某、杨某均存在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参照在摩托车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的规定,二人超速比例均在20%至50%之间,超速比例较二人在3月慧忠路飙车时更高,且邱某所驾车辆外观存在非法改装、杨某所驾车辆排气管及外观均存在非法改装。

  后续询问中,邱某承认将自己名下的摩托车通过物流方式将车辆寄送到四川进行改装;杨某则是通过网购零件,对自己名下的摩托车自行改装。

  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大队民警根据调查取得的证据,对邱某存在的超速行驶、非法改装、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标准机动车、有妨碍安全的驾驶行为、逆行、违法停车等11项交通违法,依法处罚款2300元,同时驾驶证记16分;对杨某存在的超速行驶、非法改装、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标准机动车、有妨碍安全的驾驶行为、逆行、违法停车等16项交通违法,依法处罚款3100元,同时驾驶证记27分。因杨某的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超分,朝阳交通支队依法注销其驾驶证。

  同时,因邱某、杨某二人行为涉嫌治安违法,朝阳交通支队会同朝阳公安分局展开融合执法,将对二人治安违法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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