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曝光丨您 何 必 呢 ……
“喝完了我说家门口(骑车)溜达一圈……”
“(我)真是吃饱了撑的……”
“媳妇说我,我也没听……”
您这一趟“溜达”, “搭进去”1750元罚款和22分,何必呢?
近日,北京交警在工作中,查获了一名直呼“后悔”的驾驶人,从图片中也可以看出,这似乎是一辆新提的车,连车牌的外包装都还没拆,当然,也没装到它应该在的地方。
咱就是说,买了新车高兴,您也得遵纪守法上路啊,这名驾驶人不仅摩托车没挂牌,自己也没佩戴安全头盔。
更重要的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样的底线,您总得想着点啊。
面对民警,这名驾驶人追悔莫及,可是,话说回来,早知有“今日”,又何必“当初”?
最终,这名驾驶人因存在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项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罚款1750元,驾驶证记22分,同时,他的驾驶证还将被依法暂扣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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