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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曝光丨莫让喜事变悲剧,莫因乐极而生悲

时间:2026年04月13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随着天气转暖,市民群众聚餐和聚会增多,小酌怡情,这本无错,但若是选择酒后驾车,等待您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3月30日21时许,昌平交通管理支队回龙观中队民警在北清路沿线开展夜查工作时,查获了一位将“喜事变悲剧”的驾驶人史某。民警在对其车辆进行拦截检查时,透过车窗缝隙飘散出浓重的酒精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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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当晚史某一家人去饭店吃饭为家中老人祝寿,因结束用餐时天色已晚,史某嫌等待代驾到来的时间过长,便抱着“喝得不多没事儿”“这么晚了不会有民警检查”的侥幸心理,自行驾车返程。没想到行驶至半路,便被民警查获。

  后经抽血检测,驾驶人史某血液酒精含量值为114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4月6日22时许,一辆行驶在顺沙路上的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异常,透过车窗,民警发现驾驶人面色慌张、眼神躲闪,便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王某打开车门的一瞬间,车内酒气扑鼻而来,随后果不其然吹亮了民警手中的初筛仪,还没等民警开口询问情况,王某便如实交代了事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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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晚,王某与朋友约定小聚,因自己选择驾车前往,所以一开始并未打算饮酒。但奈何用餐期间几位友人相谈甚欢,王某便没能抵挡住以酒助兴的诱惑,虽只选择了酒精度数偏低的啤酒,但随着几瓶啤酒下肚,王某的安全驾驶意识也被抛之脑后,用餐结束后,独自一人坐进了驾驶位准备回家,结果行至半路被执勤民警查获。

  后经抽血检测,驾驶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值为137mg/100ml,远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述两名驾驶人史某、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同时,王某和史某的驾驶证也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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