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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现场丨带着2岁孩子,醉驾撞车后让妻子“背锅”,并且……

时间:2026年05月09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2026年1月13日凌晨4时许,昌平区南郝庄路与南北庄路交叉口,一黑一白两辆轿车猛烈相撞,车头严重变形,现场一片狼藉。更令人心惊的是,当时黑色车内,还坐着一个2岁的孩子。

  事故发生后,民警立刻赶到现场,黑色轿车旁的李某镇定地告诉民警,车上妻子和2岁孩子均已受伤送医,他还一口咬定事故与自己无关,“跟我没关系,我只是在车上……我们想踩刹车没踩上”。

  关于确定“谁是司机”这一关键问题,李某的回答反复无常,一会儿说是代驾,一会儿又改口是妻子驾驶,前后矛盾的说法,立刻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民警随后在现场对他做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远远超过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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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证据摆在眼前,李某依旧拒不承认。“我没有驾驶证,我的驾驶证已经吊销了!我再没开过车,你放心……”甚至拿自己“驾驶证早已吊销”说事,极力撇清自己是驾驶人的嫌疑。

  为了查清事实,民警调取了路口的监控录像,李某听说要看监控,一下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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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控画面清楚地记录了整个过程:黑色轿车由西向东开过来,经过一个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一点没减速,直接撞上了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白色轿车。

  撞击之后,李某从黑色轿车的主驾驶位置跑到马路边,短暂休息后,他起身又回到副驾驶位置,把妻子和两岁的孩子从车里救了出来。而白色轿车的驾驶员因为车门被卡住,足足过了六分钟才艰难地从车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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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李某被带去做抽血检测。结果显示,李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6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更严重的是,这并不是李某第一次醉驾。2024年10月,李某就曾因醉酒驾车发生事故,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不到两年时间,他在吊销驾照期间醉酒驾车上路,还引发交通事故。

  最终,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交管部门也对他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 交警提示 —

  方向盘系着安危,油门下连着生命。酒驾醉驾从来不是“小事”,更没有“下次注意”可言。一次侥幸,可能酿成终身遗憾;一次违法,终将付出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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