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我的专属空间交管问答无障碍

曝光台丨‌从“头”做起,保持清醒: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的双重底线

时间:2026年10月19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已经成为绝大多数驾驶人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但是,有部分市民群众会忽略“酒后骑车”的危险性。

  10月8日14时许,在顺义区平沿路附近,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摇摇晃晃”行驶,行经一路口时,偏离方向,撞上了人行道上的电线杆。

image003

  事故发生后,这名男子倒地不起,最终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image005

  事发时,他并未佩戴安全头盔,同时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132mg/100mL,属于醉酒骑行电动车。

image006

  电动自行车本就缺少车体防护,酒精更是会让人反应迟钝、判断失准、操控失稳,再加上头部缺少安全头盔这道“防线”,一旦发生碰撞,伤害成倍放大,后果不堪设想。

  北京交警提示您,甭管路途远近,喝酒就别动车,机动车如此,非机动车亦然,同时,骑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要心存侥幸,毕竟,不能拿生命赌运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