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我的专属空间交管问答无障碍

曝光台丨酒驾后逆行逃跑“甩锅”,多项违法行为一并进行处罚!

时间:2026年10月26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法律、是底线,酒后驾驶上路,见到民警夜查,心虚之下,掉头逆向行驶逃窜,那就是错上加错了。

  今年8月,民警在工作中查获了这样一名“特殊”的酒驾司机,夏夜,22时许,饮酒后的驾驶人许某侥幸心理作祟,开车上了路,行至四元桥附近时,看到了正在夜查的民警。

image001

  心虚之下,他立即掉头,逆行驶入了附近的一个停车场,步行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image003

  可是,毕竟“做贼心虚”,内心不安的许某又步行返回现场,与现场的民警“撞了个正着”。

  民警发现许某“形迹可疑”且与刚刚的违法驾驶人“体貌着装相似”,便将其拦下进行询问,“这车是我小舅子开的”,许某言辞闪烁,谎称“确实逆行了”,但并不承认是自己驾车。

image005

  当然,监控录像拍得清清楚楚,甚至拍下了许某停车后,翻越绿化带的动作,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许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民警对其酒后驾车及其他违法行为,一并依法进行处罚。

  酒后不开车是法律规定,配合交警检查是公民义务,掉头逆行、弃车逃离、编造谎言……不仅逃不掉,还会把原本的违法行为“升级”——性质更严重,处理更严格。别让一杯酒毁了一生,也别让一时侥幸换来一身麻烦,遵守法律规定,配合民警执法,这才是正确的选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