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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引导道路使用者有秩序地使用道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运行效率的基础设施,用于告知道路使用者道路通行权力,明示道路交通禁止、限制、遵行状况,告示各种道路状况和交通状况等信息。

标准适用范围: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等各类道路上交通标志。

主要修订内容
1
禁令、指示标志增加了荧光粉红色作为交通事件管理区的警告标志底色

2
增加了标志板背面的使用要求:标志板背面不应用作宣传、广告,应为灰色、黑色或金属原色并避免眩光
3
增加了电动自行车行驶标志、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

4
增加了小型客车车道标志、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标志

5
增加了开车灯标志

6
增加了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标志

7
增加了非机动车推行标志

8
增加了靠右侧车道行驶标志

9
增加了硬路肩允许行驶标志

10
增加可在人行横道标志外加荧光黄绿边框使标志醒目的规定

11
增加了货车通行标志

12
“注意车道数变少标志”由指路标志改为警告标志

13
“线形诱导标”由指路标志改为警告标志,并细化了设置条件及要求

14
增加了“注意积水标志”

15
更改了街道名称标志版面文字排列方式的规定

16
更改了地点距离标志中间分隔线

17
增加了直出车道的指引标志

18
增加了枢纽互通出口预告标志、出口方向标志的设置规定

19
增加了前方车道控制的告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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