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通过非法渠道流入我市,这些车辆采用低劣便宜的零配件,做工粗劣,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安全性能无法保证。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乱行乱停,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加剧城市拥堵,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因伪劣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影响城市安全的一大隐患。
为净化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同时考虑到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加强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重申严禁售卖、购买违规车辆,对既有存量车辆设置过渡期,限期淘汰退出。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随着过渡期结束日期的日益临近,市、区相关部门深入单位、学校、社区、村镇开展政策解读宣传,市商务局和市城市管理委已经建立、启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回收处置体系,通过多种渠道提供便民回收服务,方便车主淘汰处置违规车辆。
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治理政策,我们编制这本宣传手册,希望您可以从中认识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危害,掌握处置方式,及时淘汰自己及家庭中使用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安全守法、文明出行。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该类型车辆不能注册登记申领号牌,不能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如何判断车辆是否属于违规车辆?车主可登录工信部官网,进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车辆型号是否在公告内,不在公告内的属于违规车辆。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普遍被设计成窄车身、轻底盘、高车体,车辆稳定性差,行驶中容易发飘和倾斜。车辆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车身强度低,外部、前后都没有防撞吸能结构,内部没有安全带、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车辆出厂前也未经过碰撞测试,安全性能无法保证。
典型案例:2023年3月,在东城区东二环辅路,一辆电动三轮车在即将进入弯道转弯时,车身向右倾斜后,左后轮离地,而在左后轮落地时,车辆已经失控,与路牙接触后侧翻,驾驶人当场身亡。
除在车辆性能方面存在安全隐忧外,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使用者中,大多未经过正规驾驶培训,没有驾驶经验,反应速度相对比较迟缓,不熟悉交通法规和通行规则,不掌握交通安全操作规程,随意穿插、掉头、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较为常见,再加上乘车人往往非老即幼,一旦发生事故,将对人身安全带来巨大伤害。
近5年,全国共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2022年,北京市共发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131起,死亡138人。
2022年3月,在房山区长琉路,一辆电动三轮车直行通过路口时突然左转弯,与对向驶来的一辆重型货车相撞,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不幸身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路上行驶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无论发生单方事故,还是与其它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都将按照机动车定责并承担赔偿责任、追究法律责任。而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多数无牌上路,驾驶者多数无证,故多数被判定为主要责任,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会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2021年8月,在石景山区模式口大街,一辆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时,与一辆行人相撞致其死亡,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逃逸。因构成交通肇事罪,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为净化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同时考虑到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加强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
通告明确规定,禁止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生产、销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车辆,并依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过渡期后,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我市《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中重申严禁售卖、购买违规车辆。对于在《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考虑车辆电池寿命、车辆使用周期、行业车辆置换时间等,设置2年半的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限期淘汰退出。
告别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公益视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在购买合规车辆后,需提供右侧证明及凭证,方可办理登记注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车辆类型:
驾驶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应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则及我市三轮摩托车管理要求。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处罚款处罚。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法处罚款、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