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填 表 说 明
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申请事项”栏为选择项目,请在相应栏内“□”中划“√”,“号牌”栏可多选;
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4、“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由代理人或者代理单位的经办人签字,填写姓名/名称、手机号码;
5、“号牌种类”栏,按照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挂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使馆摩托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教练摩托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填写;
6、“登记证书”栏,“未获得”是指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情形。
一、打印或者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申请人信息”中包含的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
1、“姓名”栏填写申请人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属外国籍或者少数民族的人员,应当写明其汉语音译名,必要时,可以在汉语音译名后注明其使用的本国或者本民族文字姓名。“身份证明名称”,属于居民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证件号码;属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填写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和证件号码;属于台湾地区居民的,填写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和证件号码;属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和证件号码;属于外国人的,填写其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停居留期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或者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和证件号码;属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填写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和证件号码。
2、“联系地址”,填写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3、“电子信箱”,填写接收电子邮件的地址,尚未申请电子信箱的可以不填写。
四、“申请业务种类”中包含的各栏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填写:
1、属于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在申领种类前的“□”内划“√”,填写申领栏中申请的“准驾车型代号”;属于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的,还应在相应驾驶证种类前的“□”内划“√”。
2、属于换证、补证、注销、注销恢复、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先选择具体的业务种类,再选择原因,并在“□”内划“√”。属于申请注销恢复业务的,填写申请的“准驾车型代号”。
五、委托他人或者监护人代理的业务,由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填写“申请方式”和“委托代理人监护人信息”栏。申请人、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必须认真阅读“申告的义务和内容”,如实申告,并在“申请人签字”或者“代理人/监护人签字”栏内签名。
限制申请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4、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
5、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
6、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7、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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