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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更正业务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一、事项名称

  机动车更正业务

  二、设定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三、办理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四、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

  (二)发现登记内容存在错误;

  (三)交验机动车。

  五、办理更正业务的地点(地图:车管所

  (一)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车辆管理所总所办理,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的机动车还可到车管分所办理。

  (二)其他申请更正登记内容的,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还需交回原号牌。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

  十、办公时间

  车辆管理所总所、车管分所: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咨询电话

  01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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