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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的“随手拍”违法行为被处理!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又一批市民“随手拍”举报的违法行为被查处,让我们来看看其中一些案例,引以为戒!

  1.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

  11月23日,有网友反映在丰益桥南,南向北辅路,一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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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举报后,丰台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1月23日,因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张某才被丰台交通支队丰北大队处以罚款200元。

  2.机动车逆向行驶

  11月23日,有网友反映在双惠苑小区南门道路,一车辆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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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1月24日,因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苗某彦被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3.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11月10日,有网友反映在京哈高速,五方桥至四方桥方向,一车辆遮挡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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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1月12日,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赵某明被朝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4.变造机动车号牌

  11月3日,有网友反映在平房桥东向西方向,一车辆变造号牌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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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1月10日,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驾驶人李某龙被行政拘留。同时,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

  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11月23日,有网友反映在槐房南路一车辆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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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举报后,丰台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1月27日,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人李某平被丰台交通支队大红门大队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北京交警提示:希望广大驾驶人依法依规上路行驶,切莫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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