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市民举报的“随手拍”违法行为被处理!

时间:2021年02月10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又一批市民“随手拍”举报的违法行为被查处,让我们来看看其中一些案例,引以为戒!

  一、涉牌违法被查

  1、2020年12月2日,市民通过“随手拍”平台反映,在通州区通济路,一车存在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

  

  通州支队立即开展调查。民警通过对比核查,查找到了违法车辆和驾驶员,经电话联系告知其到交通队接受调查。12月6日,驾驶员牛某来到交通队,称该车一直在所住小区停放,未上路行驶,怀疑车辆被套牌。随后,民警开展大量走访调查,确定了该车在举报时间内有出入小区记录。1月12日,民警再次传唤驾驶人到交通队,向其出示证据,并对牛某进行法律教育,牛某承认了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最终,因实施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牛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二、逆行被查

  2、2月2日,网民反映27日11:54,在展览路路口东向西方向辅路,一车逆行。

  

  西城支队立即开展调查。民警调取沿途监控录像,确定违法车辆,通过登记信息联系车辆所有人,车主称当天驾驶人为其朋友王某某。民警又与王某某电话联系,责令尽快到交通队接受调查。2月3日,王某某来到交通队,承认了其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实施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3、2月3日,网民反映2月3日8时许,在樊羊路与六圈路十字路口南向北方向,一车遇前方车辆排队时,越过隔离护栏驶入对向车道逆驶

  

  丰台支队丰北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民警通过询车辆登记信息,电话联系车主军某,责令到交通队接受调查。2月4日,军某来到交通队,承认了其交通违法行为,称当时有急事太着急了,所以违反了交通法规规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民警对其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三、违法停车被查

  4、1月12日,网民反映朝阳路双桥路口往西约500米处,一车占用人行便道违法停车。

  

  

  朝阳支队双桥大队立即开展调查。1月13日,违法行为人彭某到交通队接受处罚,因实施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的违法行为,彭某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四、违法载货被查

  5、2月1日,网民反映在十八里店南桥,一车违法载货上路行驶

  

  朝阳支队劲松大队开展调查。2月4日,违法行为人冯某某到交通队接受处理,因实施机动车载货高度超过规定、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冯某某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