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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挡号牌屡教不改,心存侥幸终被举报

时间:2021年02月22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为逃避电子警察拍摄,故意遮挡号牌,心存侥幸,屡教屡犯,殊不知“小聪明”付出“大代价”。

  最近,有网友通过“随手拍”反映,海淀区阜石路上,一辆车牌号为津KNJ10*的小型轿车,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接到举报后,北京交警立即开展工作。

  经核查,我们意外地发现,这样的“顶风作案”非但不是第一回遮,而且不是第一回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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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在2020年10月,该车驾驶员就曾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北京交警处罚,这才刚刚学完科目一,取回驾驶证,就又故技重施,遮挡号牌再次开车上路,结果又一次被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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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9日上午,该嫌疑车辆驾驶人再次来到海淀交通支队公主坟大队,因其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北京交警对该车驾驶员叶某某现场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他的驾驶证再次被暂扣。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以身试法得不偿失,更何况是屡教不改。北京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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